君之泉专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列专题一

概述: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对很多企业来说,出海已经是势在必行,这其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竞争工具。近年来,君之泉律师事务所成功办理了多件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结合我们的实践经验,君之泉律师团队将分几期分享相关系列专题,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定义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的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中被称为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Border measures)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优势


通过行政查处、诉讼等途径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这类措施,前期权利人往往需要花费较大的人力、物力、时间。尤其是侵权诉讼案件,不但周期长、取证难、索赔难,而且即使胜诉,对侵权赔偿金的执行可能也困难重重。反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权利人对其知识产权进行备案是免费的,备案成功后,海关将依职权对备案知识产权的侵权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通知权利人。权利人在接到海关的确权通知书后确定进出口货物是否侵权,如侵权,则在权利人按照规定时间缴纳一定的担保金后,海关将暂扣涉嫌侵权产品。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因其保护范围涉及全国各地方海关、申请保护手续比较简便,程序的及时性、有效性高,维权成本低、效果好,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受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关注。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及保护模式


(一)海关保护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此外,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世界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国海关也应当对奥林匹克标志和世界博览会标志实施保护。
(二)海关保护的模式
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划分为依申请保护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1.依申请保护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在依申请保护案件中,需要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线索,并向海关提交保护申请和相关材料,海关将对权利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核查,并视核查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权利人的申请,如接受的,海关会依申请对货物采取扣留措施。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
2.
依职权保护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嫌疑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ex-officio)。依职权保护程序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为前提,权利人只需在收到海关确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是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和担保,不必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由于海关依职权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属于主动采取扣留措施、制止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口,而且海关还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依职权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主动保护模式。